时间:2024-05-03 14:21
一、工作一年以上被辞退怎么赔偿
若在职员工已任职超过一年并遭解雇,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款,用人单位须承担支付一定数额经济补偿的义务。经济补偿额度的高低主要基于员工于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即每服务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月薪一倍的补偿款;对于工作半年至一年间的员工则将其视为服务一年,给予月薪一倍的经济补偿;若工作时间不足半年者,仅需支付半月薪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除需支付上述经济补偿外,还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数向劳动人才支付额外赔偿费。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测算基础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的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时,补偿金将以该地区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作为基准进行核算,然而补偿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若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触犯法规,劳动者有权决定是否要求延续执行劳动合同,或者索取赔偿金。倘若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已经无法执行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同意,则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请牢记上述法律规定,若您遇到任何相关问题或希望得到更为深入、专业的咨询建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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